首页

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低碳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撰稿:责任编辑:许娟摄影:审核: 日期:2023-05-12 阅读:

一审一校 二审二校
三审三校 图片来源
摄影 审核

一、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领域

普通招生计划

科研经费专项招生计划

085802动力工程

2

1

085807清洁能源技术

4

0

085808储能技术

2

0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以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及复试成绩

综合考核形式为面试。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钟。

面试包括考生英文自我介绍、专家提问等环节,其中申请者英文自我简介,包含学习经历、科研经历、业务能力等;专家提问包含思想品德考察、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测试等。

综合考核成绩包含三部分,外语水平(满分20分)、专业知识(满分40分)及综合能力(满分40分)。

综合考核成绩=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

综合考核合格线为60分。

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总成绩

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

(三)拟录取办法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以考生的总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学院和导师招生名额,择优推荐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校研究生院。

2)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按报考导师考生的总成绩单独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只能用于录取非定向考生。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的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考察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

4)拟录取类别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5)新生报到后在未获得学籍之前,学校将对其报考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时间: 20235208:30开始

复试地点: 南湖校区能动学院(计A229

(五)学业奖学金评定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可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具体评定办法依据《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六)本办法由低碳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低碳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