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学院
关于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为了保证研究生入学质量,根据教务处、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推荐及接收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院推荐和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意民 陈清华
成员:郭楚文 张 磊 陈 宁 袁隆基 张保生
韩东太 陈更林 饶中浩 王利军 何光艳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荐及接收工作细则、奖助学金指标的使用原则、组织学生报名、资格审查以及初步确定推荐及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名单。
二、复试形式、办法和内容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察专业素质和能力、英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以及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满分2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满分20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人文素养、身体状况;现场回答问题(满分60分)。
三、录取办法
1.本校推免生:根据总成绩排序,总成绩=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比重占70%)+复试成绩(比重占30%),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序,同时结合专业实际确定是否录取及奖学金等级。
2.校外推免生:根据复试成绩,参考本科毕业学校及排名,同时结合专业实际确定录取与否及奖学金等级。
所有拟录取研究生,经电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校研究生院。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
1.受到刑事或行政处分者。
2.修读的课程(通识教育公选课和辅修课程除外)出现不及格者。
3.专业综合能力训练(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成绩达不到“良好”者。
4.违反考试纪律、具有作弊行为者,受到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5.未取得学士学位,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6.政审或体检不合格。
7.其他违背推荐条件者。
四、奖学金的确定
1.对外校生源,凡来自于“985工程”高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来自于“211工程”高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优秀的可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2.对本校生源,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享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5%者,第一学年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五、复试具体安排
第一批复试:
报到时间:2014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
报到地点:南湖校区电力楼B407
面试时间:2014年9月28日下午14:00
面试地点:南湖校区(根据实际人数定)
其他批次复试:待定
六、本办法由电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电力工程学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